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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家具属不属于固定资产?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?

发布日期:[2015/10/8]    共阅[1862]次
     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——固定资产》第三条规定,固定资产,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:
    (一)为生产商品、提供劳务、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;
    (二)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.使用寿命,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,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.
    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七条规定,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,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、提供劳务、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、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,包括房屋、建筑物、机器、机械、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、器具、工具等.第六十条规定:除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,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:
    (一)房屋、建筑物,为20年;
    (二)飞机、火车、轮船、机器、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,为10年;
    (三)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、工具、家具等,为5年;
    (四)飞机、火车、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,为4年;
    (五)电子设备,为3年.
    因此,贵公司购买的办公用家具,如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,则应按照上述规定,将其作为固定资产,可按使用部门将其划分为生产经营用和非经营用固定资产.并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,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,计提折旧.http://www.xa2008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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